有时候自己的商标是从他人那里转让/购买过来的,这时候商标局下发的是商标转让证明证书,需要与原证书和原转让证明证书(如有)一起使用,也可以考虑申请补发商标证书获得新的证书。
有时候申请人发现他人与自己已注册的商标类别相同、名字相近或相同时,发现他人的也通过了商标局的审核并正在公告期,相关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说明情况。
商标申请的资料:
1. 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 自然人为申请人的,需身份证复印件和提供有限证明(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团体、组织为申请人的,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拟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4. 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如果申请人发现他人已经获得了与自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且自己的商标申请时间比他人的商标申请时间早,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或无效对方的注册商标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商标权。
有时候如果想把商标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那么可以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提供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时间一般6个月左右。
商标有效期是从注册公告日起算10年,10年后如果申请人需要继续用,需要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资料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时间:
1. 自申请提出后一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受理通知书》。
2. 自提出申请后六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并寄送申请人。
3. 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后,无人提出异议,发正式的《商标注册证》。
4. 注册全部时间在十个月左右。
有时候申请人不小心把商标证丢失或弄破损但无法复原等情况发生,可以考虑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书请求,一般1个月左右就可以拿到新证书。